股权投资 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1、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所谓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就是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再按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给投资人。然后将优先分配后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LP提供绝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不参与基金投资和运作管理,GP则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与决策,实现基金盈利并获得投资报酬,LP则通过提供资金,最终获得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的收益大多数是按照股东出资的份额所占比例来分红的,但是在股权投资中,出资人需要看是以什么形式来投资公司,如果是以普通 合伙人 的身份来入注的话,那么是按照公司所开的 工资 来给的。如果是以LP的身份,那么就不需要管理,到期获利。
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进行股权投资公司账面价值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司计算:
①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 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
一、股权收益权 股权收益权投资,顾名思义就是投资于公司的股权收益权。 一般采用"购买收益权 回购"的模式,即信托资金先用于购买 上市公司 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在信托计划终止时,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对股权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也就是说,无论所投向的股票价格涨跌与否,投资者获得的将是一份稳定的收益,而且收益率水平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一般在6%以上。 (一) 股权转让 收益的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其拥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应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或扣缴所得税。中国境内企业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损失,可在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入应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 以下超过被持股企业帐面的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 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者)投资人股时间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二、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股权投资 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 公积金 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 清算 或转让全资 子公司 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 企业清算 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 分公司 )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股权的收益就是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后获得公司经营的红利。属于我国公司与投资者的一种经济活动,这类事宜这要是在公司的融资和相应的资产转化期间,对公司股份的一种转化后产生的一类收益。
股权收益权是指通过投资得到的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股权便是具有股东资格,股东具有分红权以及优先购买权、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等权利。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权收益率 定义 股权收益率(ROE) ROE,即净资产收益率(Rate of Return on Common Stockholders’ Equity )的英文简称,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作为判断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极大关注。分析师将ROE解释为将公司盈余再投资以产生更多收益的能力。它也是衡量公司内部财务、行销及经营绩效的指标。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必备条件 1996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下达了《关于一九九六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规定“最近三年内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的上市公司才能申请增资配股,使得ROE成为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必备条件。 ROE的计算方法是: 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报告期末净资产 ROE = 销售利润率×资产周转率× 权益倍数 = (净利润/总销售收入)×(总销售收入/平均的总资产)×(平均的总资产/平均的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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